摘自本区目录
所需文件
- 国民身份证复印件 (编号 326)
- 如由代理人办理,须提供正式授权委托书复印件,并出示原件备查 (编号 1056)
- 第8号表及永久性第10号表 (编号 2065)
| # | 文件名称 | 编号 |
|---|---|---|
| 1 | 国民身份证复印件 | 326 |
| 2 | 如由代理人办理,须提供正式授权委托书复印件,并出示原件备查 | 1056 |
| 3 | 第8号表及永久性第10号表 | 2065 |
所需文件
国民身份证复印件
- #:
- 1
- 编号:
- 326
如由代理人办理,须提供正式授权委托书复印件,并出示原件备查
- #:
- 2
- 编号:
- 1056
第8号表及永久性第10号表
- #:
- 3
- 编号:
- 2065
- 办理时限
- 30个工作日
- 办理地点
- 亚历山大总署,中区
- 官方文件
- 本区服务目录第398号服务,报告代码83
前往办理前请核对文件清单。如有不清楚或无法提供的文件,请向主管部门咨询。
一般指引
一般规定: 已获许可建筑的入住适用证明和公用设施接入
以下是法律以及官方和公开来源中规定的此类申请规则。它们不能取代上方的本区目录:您的申请细节可能有所不同,因此请在申请前向本区核实。
显示一般规定
一般步骤
- 许可工程完成后,由监理工程师出具建筑入住适用证明。
- 该证明连同经监理工程师认证的竣工图副本,一并提交规划和建筑管理机关备案。
- 行政机关在证明提交备案后最多两周内出具公用设施接入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