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占用

领回因违法占用被扣押的物品

可在线办理

摘自本区目录

收费明细

  • 初始费用3 项
    • 短信服务费费用编号: 2838初始金额: 5.00埃及镑
    • 军事和恐怖行动烈士、受害者、失踪者及伤者专项税费费用编号: 2939初始金额: 5.00埃及镑
    • 国家财政资源发展费费用编号: 1273初始金额: 2.00埃及镑
  • 最终费用3 项
    • 清洁费费用编号: 66初始金额: 由办事处确定
    • 5%行政费用(现金收取)费用编号: 2335初始金额: 由办事处确定
    • 退还扣押物品费用编号: 2471初始金额: 由办事处确定

“由办事处确定”:目录未列出该项金额,由办事处根据您的申请计算。

官方文件

官方目录中的此项服务

本区服务目录第44号服务,报告代码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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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指引

一般规定: 占用公共道路(占道、挖掘、售货亭)

以下是法律以及官方和公开来源中规定的此类申请规则。它们不能取代上方的本区目录:您的申请细节可能有所不同,因此请在申请前向本区核实。

显示一般规定

一般步骤

  1.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缴纳审查费(第5条)。
  2. 主管机关须在申请提交后十五日内提出意见,逾期视为拒绝申请(第6条)。
  3. 许可证载明其期限、条件、应缴费用和保证金(第8条)。
  4. 对决定不服的,可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申诉;委员会在三十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(第10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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